清华大学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
入会须知
清华大学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摘录: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协会的会员由个人会员组成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条件及入会程序:
凡承认协会章程,具有相当于中级以上(含中级)技术职称,达到退(离)休或接近退休年龄的清华大学老科技工作者(包括部分清华大学校友及本会的长期合作者),均可申请加入协会。
申请入会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经审核批准,即可成为协会会员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;
(三)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、资料;
(四)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(二)维护协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协会。
会员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协会将正式通知提醒。若通知后一年内仍不缴纳会费或仍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十三条年满85周岁(含)的会员自动成为资深会员。资深会员不需交纳会费,可自由参与协会活动。
老科协办公室:010-62783980
地 址:北京 清华大学 照澜院